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常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首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服务平台(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对象:凡属本县户籍或居住在本县的城乡居民均可缴费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在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在本县重复参保。参保时间:集中缴费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缴费标准: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
(1)特困、孤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2)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每人资助300元,个人缴费100元。
(1)现金收费:由代办人员定点代收或上门代收现金的方式缴费参保;(2)银行代收:缴费人可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全县各银行代办网点办理缴费,也可通过扫描银行二维码进行缴费;
(3)第三方便捷缴费:
①微信缴费:“微信首页-我-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②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4)职工个人账户代缴:
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地方专区一四川省(或直接进入四川医保APP) 一个人账户代缴申请一绑定被代缴人(代缴人同统筹区的近亲属)”,输入相关信息通过个人账户代缴参保费用。
(5)医保钱包代缴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医保钱包”、“确认使用钱包”,选择使用地并填写绑定手机号,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即可完成开通。其次,参保职工选择“代家人开通钱包”后,可通过转账功能,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账至近亲属的“医保钱包”。最后,城乡居民参保人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 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的“城乡居民医保钱包缴费”功能,直接使用钱包资金为本人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6)税务征收:微信搜索并关注 “四川税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一社保缴费一缴费”,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缴费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五、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后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
正常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待遇方面有哪些激励机制?
全省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叠加,累计提高后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提高后定额不超过36万元)。
自2025年起,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限额4000元。累计降低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降低后定额不低于24万元)。断保人员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外,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 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可以通过缴费修复,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标准为当年本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1)门诊统筹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20元。(2)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250元/人 ·年、糖尿病350元/人 ·年。
(3)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等33种门 诊慢性病和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精神分裂症等29种门诊特殊病种的门诊病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24000元(具体标准依病种)。
(4)基本医保:年度最高可报销16万。
(5)大病保险:年度限额30万元。
(6)符合政策的对象可享受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