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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不是束缚,而是保护我们村社区干部

  在平常工作中,我听到一些同仁议论,认为“四议两公开”程序繁琐、束缚手脚,影响了工作效率。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我的体会:这个制度不仅不是束缚,反而是保护我们村干部的“护身符”。 

 

  “四议两公开”具体指的是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套工作法看似多了几个环节,实则是为我们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它是科学决策的“校准仪”。在基层工作,我们面对的情况复杂多变,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智慧有限。通过层层审议,能够汇集各方智慧,避免决策失误。记得我们其他村去年计划引进一个农业项目,最初村干部都觉得很不错,但在党员审议环节,有党员提出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后面及时请专家再次论证,果然发现了问题,避免了集体财产的损失。

 

  它是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过去,有些群众对村干部工作不理解,总觉得我们有“暗箱操作”。现在,所有决议和执行结果全部公开,群众随时可以监督。 

 

  它是干部清白的“证明书”。农村工作涉及大量资金项目,干部最怕被误会“有私心”。现在所有决策过程有记录、有公示,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我们村今年的低保户调整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整后的名单全部公示,没有一人提出异议。 

 

  它是工作推进的“加速器”。表面看,程序多了会影响效率,但实际上,由于决策过程充分民主,落实时群众支持度高,反而大大减少了阻力。我们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因为前期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形成了最大共识,实施时群众积极配合,进度比预期提前了一个月。

 

  在实践中,我们也探索出一些提高效率的方法:比如对重大事项提前酝酿,对紧急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利用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加快意见征集等,既保证了规范,又不失灵活。

 

  同志们,“四议两公开”不是给我们戴枷锁,而是为我们铺路子;不是拖延工作,而是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它是我们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让我们正确理解、主动运用好这个工作法,使它成为我们推动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的得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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