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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党组织村理事会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村党支部提议

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村党组织与村理事会商议

村党支部组织召开“理事监事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理事长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理事监事会成员酝酿。商议中:①书记主持“理事监事”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理事监事”充分讨论,可邀请专业人士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理事监事会”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理事监事会”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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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理事监事”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理事监事”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事”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事”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主持,召集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成员代表或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决策事项;③征求党务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决议公开。

经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必须向全体成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村“理事监事”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宣传和征求意见建议。公开栏旁可设立意见箱,便于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要在三日内给予答复。群众意见较大的,要按程序对决议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成员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可以由成员会议撤销或变更。

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集体理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成员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党员群众监督。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要变更实施意见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成员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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